邵菁菁:《法学第一课》读后感: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科生

以下文章选自《极简刑事法研究》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法学第一课》读后感: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科生
 
邵菁菁
 
(安徽大学法学院21级本科生)
 
阅读《法学第一课》,去聆听法学前辈们的谆谆教诲,这不是老生常谈,也不是学究式的说教。薄薄的一本书中充满了诚恳真挚的意见指导,读起来让我既温暖又汗颜。不禁扪心自问:身在法学院,我们该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科生?
 
法学是一门实践的、理性的学科,既要研究一套理论的知识,同时又必须把这些理论运用于实践,把法条知识与现实生活(或案件)联系起来,作出规范与事实的双向对流的解释、说明,以便找到符合法学标准的、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具有正当性的答案。因此,我将从两个部分来进行讨论,第一部分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也就是我们如何学法;第二部分是用法能力,即我们将如何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贯彻到实践中。
 
一、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
 
首先要提到的就是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了,但确实是这样。带着兴趣去学习一门课程,这个过程是充满乐趣的,相比于苦大仇深地学习,这样的学习效果很大概率上是更佳的。那我们就要问问自己:我们对法学是充满兴趣的吗?如果在法学院问这个问题,估计能得到不少否定的回答。当初为什么选择法学,很大一部分同学不是因为自己喜欢,而是身边的家长、老师灌输的“学法律好找工作”。学法学的同学很多当年高中都是文科生,文科生填报志愿时的选择也不多。确实,相比于一些比较冷门的专业,法学的就业情况要好一点。但是,选择一个没啥兴趣的专业,就不说以后能否有所建树,这个学习过程就很煎熬了,何况还可能影响到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那可能就有两条路,一条就是果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当然这风险是要大一点的;另一条是发掘自己对法学专业的兴趣。在这里,我讲的可能有点偏理想化了,更实际的情况是,法学院里对法学没啥兴趣的同学硬着头皮学,其他院里为了将来工作的同学削减了脑袋想来学。在这样环境中谈兴趣,似乎有点太空了,但我还是觉得,兴趣对我们的学习过程是有重要价值的。在本书中,舒国滢教授给出了以下步骤:
 
第一步:首先要掌握大量的法律概念,无论是否喜欢,先去了解它,把书本上的概念和知识搞懂:如无因管理的概念。
 
第二步:要把这些概念还原于生活,在生活中寻找样本。什么是无因管理?一个人在马路上捡到一个钱包,从法律上说处于持有的状态,不一定能够占有。这时他会有各种心理活动,如果想归还失主,这时的持有其实有法律上的意义,他要担负着管理的义务,要尽到注意义务,将来要把持有物原原本本归还原所有人。但这种管理又不是有根据的、有约定的,不是熟人之间委托的物的管理状态,那是有因的管理。所以上述捡到钱包的管理是无因管理。在学习法学的过程中,把概念还原于生活,能帮助我们认识生活,辨别大千世界中形形色色的法律关系。做不到这一步,所学习的概念与面对的生活之间建立不起联系,学习法学会比较困难。
 
第三步:培养上手能力,借助案例来学习。案例是社会现实本身,能够展现法律生活。要寻找书本上、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案例,面对这些案例,要尝试从中寻找问题,看能否通过法律知识来解答。借助案例的学习,能够极大提升对法学的兴趣。
 
其次是涉猎广泛。法学不是单一视角的科学,是有深厚哲学、逻辑、道德和其他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运用。所以法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应该博采众长,广泛汲取各学科知识的营养。我们可以以法学为出发点,先尽量掌握法学知识,当感觉法学修习进人瓶颈,或者视野慢慢变得狭窄时,就可能意味着需要暂时诸如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乃至于文学艺术等相邻学科。进入其他学科后,当觉得思维方式越来越远离法律时,提醒自己转回法学,这就完成一圈小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法学与相邻学科的素养交替增长。直到有一天,之前所接触的各学科知识开始融汇,这是完成一圈大循环的标志。这样的循环是螺旋式的,没有终点没有闭合点,但不会让人因此感到绝望。相反,每完成一圈,无论圈大圈小,都会发现,每往前跨进一步,总能看到新的风景,而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步会看到什么样的知识风景,只能说“学海无涯”。
 
与这个主题有一点联系的是有关英语的学习。《法学第一课》中有不少教授都提到了英语学习的重要性,学好英语能更好地拥有国际化的眼光。该如何学习英语,除了大学英语课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刘东亮教授提到的读英文版的世界文学名著,他在大学里读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大家一定会爱不释手,一边读、一边蒙(猜),对于频繁出现的不认识的单词,再勤查字典,英语水平不知不觉中就提高上去了,而这个提高的过程充满了无限乐趣,哪里用得着什么‘悬梁刺股’?”
 
再次是阅读。读书没有秘诀捷径,但一些普遍性的疑惑和困难,是值得交流的,在本书中朱庆育教授对我们的一些问题给出回答。
 
比如说,书读不懂,怎么办?我就有这样的困扰,这学期刑法学,我读的是山口厚教授的《刑法总论》,没有知识储备,再加上外文语言习惯不同,我从第四章构成要件该当性开始就像看天书一般了。怎么办呢?只能硬读。只要认定是经典著作,读不懂就硬读。读不懂,通常说明不具备理解文本所需知识,但这些知识也只能靠阅读获得。如果读不懂就轻易放弃,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读懂的机会。反之,一本一本啃过去,知识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理解能力会越来越强,所积累的知识也会越来越丰富。这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称之为“解释学循环”。多读多思,对我们法学学习绝对是大有裨益的。周光权教授说,选择二三十本刑法学著作加以精读,是有必要的。看到这样的劝诫,实在汗颜。
 
还有就是,记不住怎么办?没有人可以记住全部读过的书。如果总是纠结于能不能记住,也许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以记忆为读书目标,这可能是多年应试经验形成的下意识;二是读书太少。
 
第一个办法,先忘掉记忆的事情,找类似主题的文献,一本接一本地去读。比记住文献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掌握知识体系与思维方式。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多读。如果觉得这本书太经典,一定要记住,那就可以试试第二个办法,就是就某一本书反复地读。反复阅读可以维续记忆,更重要的是,经典之作,必定是常读常新的,不同时期阅读,会有不同收获,顺便也可以检验自已是否有长进。
 
最后是学习方法的问题。这里我主要根据劳东燕教授多读建议加以总结。
 
第一是大学四年首要目标不应是成为法学领域的专家,而是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同时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这里的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不单指法学理论的学习,更主要的是关于社会和关于人的知识的把握。
 
第二,在学业之外,适当地关心自己所处的社会。这一点在下一个部分再做详细的讨论。
 
第三,克服患得患失的心理,将比较的目光从他人身上收回,把努力的方向放在如何不断地与理想中的自己拉近距离上。我们不需要通过与他人的攀比获得优势,来定义所谓的成功。并不是只有取得让他人艳羡的名利,个体的人生才算成功。人生的成功与否,定义权至少部分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非要与人相比,那不妨拿以前的自己来比,努力的动力就来源于自身,会因此获得持续的动力,并获得真正的自信。
 
第四,要逐渐学会自主学习,尝试不断拓展未知的知识领域。这也是法学生要涉猎广泛的要求。
 
二、法律运用
 
在法律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践,要多留心观察社会,随时想到用法律的思维和眼光来观察社会、分析社会问题。要学好法学,仅仅靠阅读是不够的,因为某种知识如果只停留在纸上,显然是十分苍白的。所以,结合在课上所学的法律知识,随时随地认真留心观察社会,对于任何一个初学法律的人来讲,都是必要的。留心观察社会的渠道大致有两个: 
 
一方面,通过近距离接触社会,观察社会现实和法律运作的实际状况。 在观察到社会现实之后,作为法律人第一反应就应当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通过观察社会,发现问题,并思考解决方法,可以让课上的知识更加稳固,甚至可以提出有价值的质疑。
 
另一方面,要通过媒体接触社会借以了解法律适用状况。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渠道了解各种各样的案件和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如何用所学知识加以解决,也是每一个法律人以须面对的。通过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学以致用。
 
三、结语
 
法学的根本特点是这样的:既不研究自然的“是”(是什么),也不在于研究社会的“是”,而是解答社会生活中“是”之对错的“(应然)理由”。例如张三打李四的“是”,法学就是研究张三打李四有没有道理,李四该不该打?如果不该打,张三该怎么做?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就不是“是”的研究了,而是“应然理由”。什么“应然理由”?——道理、事理,更抽象一点讲是“法理”。因此,这种“法理”里面纠结着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价值、情感、规范以及人们共同的看法,还有一些关于事物关系中本身不可变更的法则。这些问题需要专门的法律科学研究,法学正是从这些因素中抽象分析,最终在社会生活中找到解答问题的根据。这样一看,法学就不再是眼前乌泱泱的法条和“河图洛书”般的理论知识了,我们站到法律刚出生的地方去,我们说,法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行为习惯”,法源于人类的“本能”和“权利”。法根植与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内心,它的朴素形态其实很简单,只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法学家用各种方法解释它、探求它,产生出了如此广博的法律体系。
 
法学不是单一视角的科学,而是多视角、多领域、多层面、多手段、多方法综合运用的科学,某种意义上是有深厚哲学、逻辑、道德和其他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这就构成了法学的独特魅力。法学不是简单的、一学即会的知识,它既有理论知识,也有对实践的认识。法学的目的是对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找到合理的根据和行为标准。
 
越学习,越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无数法学前辈珠玉在前,浇灌出繁茂的法学之树,我们身为后辈,听取前辈们的劝诫,方能致知力行,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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