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读书笔记 | 世界上所有的夜晚
以下文章选自《Bamboo专栏》
一转眼,距离上一篇的读书笔记已经过去四个月了:
我近来愈发感到保持阅读习惯的艰难。因为一天几乎要掰成一周用,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赶deadline--助理形容我“生活在战场”。在“战场”上保留一丝空暇和闲心,是我能想到目前最奢侈的事儿。
这一篇,多为旧书,碎片阅读,不用花费整块时间,考虑前后联系。也依然可以保持文字感受,温故知新。
1,《长恨歌》王安忆
第一本是我初中时就在读的《长恨歌》。
它讲一位长得美的王琦瑶--四十年代被选为“上海小姐”,因而成为沪上交际花。一路撞见许多人,予她爱丽丝公寓的李主任、所有后路都截断来一心爱她的程先生、年少时说不清的两段友情、后半生悲恸的诀别和相聚。
倒没特别喜欢王琦瑶,她是极端美丽的平凡人,笨美人。是典型上海弄堂里的女儿。每条个弄堂里,都坐着一位王琦瑶。她们绣花,放周旋的四季歌,穿阴丹士林蓝旗袍,偶尔约会,与女伴窃窃私语,说到心爱的人时脸上飞起两朵晚霞,无他大志。
我很不能接受电影版的选角,郑秀文一副聪明港女面庞,棱角分明的,哪有怯生生的软糯糯的上海王琦瑶的感觉?
一定要选一个角色,我选《色戒》时期的汤唯吧,婴儿肥的小脸蛋,风情是不自知的。不清楚自己要什么,但蠢蠢欲动。一切热闹的东西都在向她招手,画报上的明星、文艺穷酸青年写的情诗、电影的开场时间,纸上的字伸出密密麻麻的小手,攀上了她们的长睫毛。她是单纯的,也是有着格局不大的欲望、野心与虚荣的。
不过很多“时尚”评论值得多多体味。
有一段写王琦瑶去竞选“上海小姐”,拿不定决赛时当穿什么衣服。几个人挤在客厅中商讨半天,最后还是程先生给出了意见:王琦瑶的好看是不露声色的美,要静心仔细去品的,而红和翠却是果断的颜色,容不得人细想,人的目光反是仓促行事的。--明艳大美人才适合大红与大绿,小家碧玉就该穿温软一些的颜色。
(程先生到了现代,当得了TomFord的BA,骚气、狡黠、聪明,受各年龄段女性欢迎,业绩大好)
后面选了粉色旗袍,瞬间打动了李主任的心。“他本是最不喜欢粉红这颜色,觉得女人气太重,把娇媚全做在脸上,是露骨的风情。可王琦瑶穿上的粉红却化腐朽为神奇,是焕然一新的面目。那粉红依然是娇媚做在脸上,却是坦白,率真,老实的风情。旗袍上的绣花给人一针一线的感觉,仔细认真的表情。他发现他是错怪了这颜色,这颜色是天然的女人气,风要吹,水要流的,怪就怪街上那些女人们穿坏了它,裁缝也是帮凶,做坏了它。这原来是何等赏心悦目啊!”
电视剧版选了黄奕演年轻的王琦瑶,她那个时候青涩可爱,还很恰当
我其实很喜欢王安忆在书里写的旧上海和旧苏州。有一段,王琦瑶说的是她外婆,住在苏州,门前有白玉兰花树,会裹又紧又糯的长脚粽,还去东山烧香,庙会上有卖木头雕的茶壶茶碗,手指甲大小的,能盛一滴水。
读到这里,难免有些怀念苏州了。想来因为生活过,所以我对写老苏州与老上海的文字,总会有些特别的情结。
王琦瑶不一定是大上海历史沉沦的缩影,她是弄堂姑娘的一滴胭脂泪,“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2,《非理性的人》,威廉·巴雷特
这本书从封面看起来就很“硬核”,上海译文的本子,灰色硬壳,典型”存在主义”者风格:黑白之间即是灰,‘defining the grey area between black and white’.
威廉·巴雷特是美国哲学家,研究存在主义(简单科普一下,存在主义的核心就是他们认为“人存在的意义是无法经由理性思考而得到答案,要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的经验”)。
很多存在主义大师的作品,太生涩难懂。但这本哲学小书却相对好读。以前我读辞藻华美的小说,会习惯写写画画;但读这本,也常读得心潮澎湃,耐不住也开始勾圈,实在是讲得美--它把艰涩难懂的哲学术语讲成一首诗,诗里有银色月光跌碎,照亮前缘后路。
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作者讲当代艺术的。
我最近刚刚在LV FOUNDATION看过的当代艺术展
大部分人至今不能接受当代艺术的原因在于,不够美、琐碎、混沌、不够客观写实,无迹可寻。而当代艺术的本身就关乎内心感受和情感表达,无意于展现外在世界的真实性。
它打破了从前艺术的辉煌,显得有点raw,甚至rude--而这些也正是存在主义想表达的:我们在遭受日常生活的荒谬,遭受虚无的侵蚀,我们要写出画出展现出来。于是这样一个生物出现,它无面目、受到怀疑与否定困扰、完全有限的生物,便是我们自身。
艺术是时代之于人的镜子。“现代人似乎比他最初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份时,更不了解他自己了。”于是才应运而生了当代艺术。
存在主义认为人存在的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人类的意义是自己赋予的。如果上帝并不存在,信仰、道德、理性也不是人类存在的意义。人应当“向死而生”,在哲学、艺术、音乐里找到生命的重量。
这也是我觉得哲学的妙处,它让人脱离熙熙攘攘的人间闹事,留一刻冷静给自我探索。
3,《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迟子建
“太阳像一个剥了皮的橙子滚入灰尘和土中。歌声像雪花。喜悦是要挂在枝头的露珠尽头带着苍凉。”
这是我喜欢的迟子建式的比喻。她写怅怅然的人生,但完全没有都市女作家常见的尖酸刻薄。她连痛苦也是温润隐忍的,“暖”在苍凉里。
迟子建的丈夫在2002年死于一场车祸,对她的打击非常大,后来她在书里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女主人公也失去了丈夫,无限悲痛中她走到乌圹镇。这个小镇鬼神出没,煤尘漫天,总是灰蒙蒙下着黑雨。她来这里搜集故事,遇到了种种奇闻。有些外地来的女人嫁给矿工,企盼自己丈夫早早发生意外,自己便能拿到一笔补偿的钱;有人受限于官商勾结,连为丈夫名正言顺办葬礼的资格都无,只能作践自己;也有人为她哼哀乐般的民歌……
她看了一个个家庭的悲歌,最终对丈夫的逝世释然。她拿出珍藏的剃须刀盒,将亡夫留在里边的胡须,倒入莲花形的河灯,让河灯载着她的委屈和哀痛,流向远处的银河。
这个结局,像北国冬日的温暖阳光,瞬间将书内飘摇的凄哀涤净。
很多人在经历悲痛后,常常一蹶不振,自怜自哀,怨恨世界的不公--这自然也无可厚非。而难得在于,迟子建没有,她从悲恸中脱壳,看淡了自己的不幸,写出了《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这本书在丈夫没有去世之前策划,在他生后完成。
她一贯温暖的态度,对待生命也好,对待死亡也好,能够自救,且渡人。
有时候我怀疑,写作者唯一的好处是,这世间遭遇的一切苦难都可以被他们转化为力量,并传播于更为广阔的人群里。
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不幸。如迟子建所说:“我想伤痛其实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尤其是在和风细雨的时刻。”
而她又将这巨大的沉重巧手写成最轻最轻的月亮旁丝丝缕缕的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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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距离上一篇的读书笔记已经过去四个月了:
我近来愈发感到保持阅读习惯的艰难。因为一天几乎要掰成一周用,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赶deadline--助理形容我“生活在战场”。在“战场”上保留一丝空暇和闲心,是我能想到目前最奢侈的事儿。
这一篇,多为旧书,碎片阅读,不用花费整块时间,考虑前后联系。也依然可以保持文字感受,温故知新。
1,《长恨歌》王安忆
第一本是我初中时就在读的《长恨歌》。
它讲一位长得美的王琦瑶--四十年代被选为“上海小姐”,因而成为沪上交际花。一路撞见许多人,予她爱丽丝公寓的李主任、所有后路都截断来一心爱她的程先生、年少时说不清的两段友情、后半生悲恸的诀别和相聚。
倒没特别喜欢王琦瑶,她是极端美丽的平凡人,笨美人。是典型上海弄堂里的女儿。每条个弄堂里,都坐着一位王琦瑶。她们绣花,放周旋的四季歌,穿阴丹士林蓝旗袍,偶尔约会,与女伴窃窃私语,说到心爱的人时脸上飞起两朵晚霞,无他大志。
我很不能接受电影版的选角,郑秀文一副聪明港女面庞,棱角分明的,哪有怯生生的软糯糯的上海王琦瑶的感觉?
一定要选一个角色,我选《色戒》时期的汤唯吧,婴儿肥的小脸蛋,风情是不自知的。不清楚自己要什么,但蠢蠢欲动。一切热闹的东西都在向她招手,画报上的明星、文艺穷酸青年写的情诗、电影的开场时间,纸上的字伸出密密麻麻的小手,攀上了她们的长睫毛。她是单纯的,也是有着格局不大的欲望、野心与虚荣的。
不过很多“时尚”评论值得多多体味。
有一段写王琦瑶去竞选“上海小姐”,拿不定决赛时当穿什么衣服。几个人挤在客厅中商讨半天,最后还是程先生给出了意见:王琦瑶的好看是不露声色的美,要静心仔细去品的,而红和翠却是果断的颜色,容不得人细想,人的目光反是仓促行事的。--明艳大美人才适合大红与大绿,小家碧玉就该穿温软一些的颜色。
(程先生到了现代,当得了TomFord的BA,骚气、狡黠、聪明,受各年龄段女性欢迎,业绩大好)
后面选了粉色旗袍,瞬间打动了李主任的心。“他本是最不喜欢粉红这颜色,觉得女人气太重,把娇媚全做在脸上,是露骨的风情。可王琦瑶穿上的粉红却化腐朽为神奇,是焕然一新的面目。那粉红依然是娇媚做在脸上,却是坦白,率真,老实的风情。旗袍上的绣花给人一针一线的感觉,仔细认真的表情。他发现他是错怪了这颜色,这颜色是天然的女人气,风要吹,水要流的,怪就怪街上那些女人们穿坏了它,裁缝也是帮凶,做坏了它。这原来是何等赏心悦目啊!”
电视剧版选了黄奕演年轻的王琦瑶,她那个时候青涩可爱,还很恰当
我其实很喜欢王安忆在书里写的旧上海和旧苏州。有一段,王琦瑶说的是她外婆,住在苏州,门前有白玉兰花树,会裹又紧又糯的长脚粽,还去东山烧香,庙会上有卖木头雕的茶壶茶碗,手指甲大小的,能盛一滴水。
读到这里,难免有些怀念苏州了。想来因为生活过,所以我对写老苏州与老上海的文字,总会有些特别的情结。
王琦瑶不一定是大上海历史沉沦的缩影,她是弄堂姑娘的一滴胭脂泪,“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2,《非理性的人》,威廉·巴雷特
这本书从封面看起来就很“硬核”,上海译文的本子,灰色硬壳,典型”存在主义”者风格:黑白之间即是灰,‘defining the grey area between black and white’.
威廉·巴雷特是美国哲学家,研究存在主义(简单科普一下,存在主义的核心就是他们认为“人存在的意义是无法经由理性思考而得到答案,要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的经验”)。
很多存在主义大师的作品,太生涩难懂。但这本哲学小书却相对好读。以前我读辞藻华美的小说,会习惯写写画画;但读这本,也常读得心潮澎湃,耐不住也开始勾圈,实在是讲得美--它把艰涩难懂的哲学术语讲成一首诗,诗里有银色月光跌碎,照亮前缘后路。
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作者讲当代艺术的。
我最近刚刚在LV FOUNDATION看过的当代艺术展
大部分人至今不能接受当代艺术的原因在于,不够美、琐碎、混沌、不够客观写实,无迹可寻。而当代艺术的本身就关乎内心感受和情感表达,无意于展现外在世界的真实性。
它打破了从前艺术的辉煌,显得有点raw,甚至rude--而这些也正是存在主义想表达的:我们在遭受日常生活的荒谬,遭受虚无的侵蚀,我们要写出画出展现出来。于是这样一个生物出现,它无面目、受到怀疑与否定困扰、完全有限的生物,便是我们自身。
艺术是时代之于人的镜子。“现代人似乎比他最初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份时,更不了解他自己了。”于是才应运而生了当代艺术。
存在主义认为人存在的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人类的意义是自己赋予的。如果上帝并不存在,信仰、道德、理性也不是人类存在的意义。人应当“向死而生”,在哲学、艺术、音乐里找到生命的重量。
这也是我觉得哲学的妙处,它让人脱离熙熙攘攘的人间闹事,留一刻冷静给自我探索。
3,《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迟子建
“太阳像一个剥了皮的橙子滚入灰尘和土中。歌声像雪花。喜悦是要挂在枝头的露珠尽头带着苍凉。”
这是我喜欢的迟子建式的比喻。她写怅怅然的人生,但完全没有都市女作家常见的尖酸刻薄。她连痛苦也是温润隐忍的,“暖”在苍凉里。
迟子建的丈夫在2002年死于一场车祸,对她的打击非常大,后来她在书里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女主人公也失去了丈夫,无限悲痛中她走到乌圹镇。这个小镇鬼神出没,煤尘漫天,总是灰蒙蒙下着黑雨。她来这里搜集故事,遇到了种种奇闻。有些外地来的女人嫁给矿工,企盼自己丈夫早早发生意外,自己便能拿到一笔补偿的钱;有人受限于官商勾结,连为丈夫名正言顺办葬礼的资格都无,只能作践自己;也有人为她哼哀乐般的民歌……
她看了一个个家庭的悲歌,最终对丈夫的逝世释然。她拿出珍藏的剃须刀盒,将亡夫留在里边的胡须,倒入莲花形的河灯,让河灯载着她的委屈和哀痛,流向远处的银河。
这个结局,像北国冬日的温暖阳光,瞬间将书内飘摇的凄哀涤净。
很多人在经历悲痛后,常常一蹶不振,自怜自哀,怨恨世界的不公--这自然也无可厚非。而难得在于,迟子建没有,她从悲恸中脱壳,看淡了自己的不幸,写出了《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这本书在丈夫没有去世之前策划,在他生后完成。
她一贯温暖的态度,对待生命也好,对待死亡也好,能够自救,且渡人。
有时候我怀疑,写作者唯一的好处是,这世间遭遇的一切苦难都可以被他们转化为力量,并传播于更为广阔的人群里。
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不幸。如迟子建所说:“我想伤痛其实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尤其是在和风细雨的时刻。”
而她又将这巨大的沉重巧手写成最轻最轻的月亮旁丝丝缕缕的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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