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毛姆《刀锋》

以下文章选自《槲树大街7号》
 
《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最广为人知的代表作,作者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塑造了一个反叛世俗、为理想出走的经典形象:前半生平淡无奇的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人到中年突然着了艺术的魔,决然放弃优渥的物质生活,甚至抛妻弃子,一路流浪到一个荒凉到小岛上,一直作画直到感染麻风病死去。
 
在《刀锋》里毛姆又塑造了一个拉里。年轻小伙子拉里从战场归来,因亲眼目睹同伴为自己失去生命而产生了不愿虚度时光,求索人生终极价值的念头。他不愿意参加工作,投身当时美国蓬勃发展的大建设浪潮中,拒绝朋友提供的“绝好机会”,却只想在图书馆看一整天书,或是去巴黎“逛大街”。周围的人都不理解他的行为,认为他浪费了大好的前途,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也因此和他分手。
 
他孤身一人寻找他的“意义”,他从图书馆的伟人著作中寻找,从农场美好又沉甸甸的体力劳动中寻找,从矿井下暗无天日的辛苦劳累中寻找,又从印度宗教和清苦的修行中寻找。最终,拉里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意义,他放弃了金钱,放弃了感官的享乐,寻得了精神上的满足和超脱。
 
两部作品中,同样是对立于世俗价值观和成功学的“奇怪的人”,我却对拉里更加印象深刻,更想进一步思考和细细回味。对思特里克兰德来说,一切突兀、离经叛道都是“合理”的,是艺术性的,因为他找到了毕生挚爱或者大众称之为“梦想”的东西,自己的内心是坚持的,再怎么疯狂也不为过。但拉里只是一个没有宏大梦想的普通人,因不愿虚度一生花了漫长的时间去思考和经历,对人生意义进行反复追问和探索,这更需要勇气。
 
作者的叙述尽量保持了一个中立的态度,拉里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世俗活法的伊丽莎白和格雷也一样获得世俗的幸福人生,毫无偏袒。但我能感受到作者对拉里的喜爱。我不禁想到,毛姆写思特里克兰德,写拉里,是因为他内心其实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吗?同样渴望为理想出走,渴望为追寻人生意义出走,但迫于社会舆论和实用主义的束缚未能实现,只好把内心的孤独和自由,用想象力化作故事,塑造了两个极致的人物来表达。也通过写作这样的故事,思考人作为个体而非社会一份子的意义。
 
图源:阿那亚-孤独图书馆
 
我喜欢拉里喜欢的泡图书馆和“逛大街”。常常在天气好的时候想出去随便走走,什么目的也不带;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躺在床上瞎想,或者看一本书。这样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我一点也不会觉得是在浪费生命。不用去寻找什么目的和意义,要获得什么成长还是回报,喜欢本身就是最大的意义。如同毛姆对知识的看法:“也许不太实际,另一方面,也许却又是实际的,追求知识本身就是极大的乐趣。你想象不来阅读原文版的《奥德赛》该是多么令人激动。你有一种感觉,好像一踮脚尖,伸出手就能够着星星似的。”
 
我不喜欢的是,现实社会里人人都追求体面而稳定的工作,被“自律”、“上进”的精英文化洗脑,像陀螺一样一刻也不停歇。反倒是停下来时,却不知如何使用这一丁点可怜的空闲时间,于是沉溺于各种娱乐,连娱乐也在2倍速争分夺秒。或是一睁眼醒来,就要刷刷手机看看发生了什么新鲜事,仿佛全世界都在为他放哨。
 
我也不喜欢人们总是在讨论“追求梦想”和“甘于平庸”之间如何选择。好像如果没有像样的梦想,你连选择也没有,只能成为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而不配享有自己的人生意义。
 
我喜欢有远大梦想的人在追求梦想时闪闪发光的眼眸,我也一样喜欢没有梦想的人在享受细节丰富的人生时脸上的微笑。
 
图源:电影《海蒂与爷爷》
 
我喜欢毛姆对于农场生活的描写,让我想起一部法国电影《普罗旺斯的夏天》,令人沉迷:
 
“夏日的时光在流淌。我们像牛马般干着活,收割小麦,将麦秆堆成干草垛。后来樱桃熟了,我和考迪斯就爬上梯子摘樱桃。由两个女人把摘下来的樱桃装进大箩筐,再由贝克尔老先生运到茨温根贝格城区卖掉。再接下来就是收割黑麦了。这期间,我们始终没忘了放牛放猪。我们天不亮就起来干活,天黑时才收工。”
 
图源:电影《普罗旺斯的夏天》
 
我喜欢拉里眼中年幼的索菲,一股纯洁的情怀令我感动,像年少时读到的诗一般的爱情故事:
 
“记得她十四岁的时候留着头发,头发从额头朝后梳,在后面打一个黑蝴蝶结,脸上有雀斑,表情沉稳。那时,她是个谦虚、高尚,充满理想的孩子,什么书都喜欢看,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诗论文。”
 
“我常到她祖父家,我们就坐在他们家的大榆树下读书,有时我给她念,有时她给我念。她喜欢诗歌,写了许多诗呢。”
 
“她心思缜密,写出诗很有节奏感。乡间的声音和气息——早春柔和的麦香以及干旱土地在雨后散发出的气味,都能引起她的共鸣。”
 
“她那时还是个孩子,当时我常到她祖父家,和她一同在榆树下读诗,实话实说,我却没有多想,没想到那个瘦巴巴的丫头心里正孕育着美丽的精神世界。”
 
人类对自然、劳动和对另一个人类的情感,真是太美好了。
 
图源:电影《海蒂与爷爷》
 
图源:电影《普罗旺斯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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