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感想

以下文章选自《梁惠王的云梦之泽》
 
艾柯谈“历史小说”,与我的看法不谋而合。他说:“大部分所谓的历史小说,根本就不是历史小说,在那里,历史只是纯粹的场景,和人物行为不发生关系。或者像大仲马那种侠客小说,虚构人物的情感放在任何时代都行。而历史小说中的人物,其行为只能发生在那时代。”
 
 写一部小说,要能找到一个最最合适的调子,杰作也就基本诞生了。但这很难,很多时候是这样:你总觉得换个方式写也许更好。
 
 每次想到要写一部爱情小说,满肚子蝇营狗苟就会沉渣泛起,惭愧得不敢下笔。我注定是无法像大多数人纯洁的人儿(这里加个儿化很重要)那样,写出我的爱情小说了。
 
 鲁妈喜欢张恨水,不喜欢看鲁迅的小说,说:“这都是我们那常见的事,有什么好看的。这算什么小说。”突然想到,评判小说好坏的标准,鲁妈就真的没发言权吗?
 
 我觉得用传统小说的笔法,把一个小说写好最难。除了极少数,我对现代派小说有一点看法,总感觉那可以掩饰自己才能不足。曲里拐弯讲故事,就为了一点文本的陌生感,以冀求认可。其实如果他们真的直截了当讲故事,就会很快暴露功力的短缺。
 
 王尔德的童话能对“无产阶级”悲悯和同情,帕斯捷尔纳克的小说也能对“无产阶级”悲悯和同情,但是我看过的“无产阶级”作家的小说,却没有对“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同情和悲悯的,是不是我看得太少了?
 
 能写出天衣无缝的侦探小说当然很难很难,但我迄今还未之一见。奎因那种小说我是极不欣赏的,头绪太烦,巧合太多,就像一栋本来就不算精密的房子,如果其中一块砖坏了,整个楼就散架了。
 
 有人问我陈舜臣的历史小说怎么样,我只看过一本《诸葛孔明》,说实话,平庸无奇,而且我甚至不认为那是历史小说,因为几乎没有创造,等同于翻译古文。有人把小说看得很广泛,比如《明朝那些事》也认为是小说,我则认为是讲史。小说比讲史,那是难写得太多了。前者我可以一边聊天一边写,后者则需拔掉网线全神贯注。
 
 盗墓小说我基本看不下去,有本非常畅销的盗墓小说,我买来翻开,起首就是长沙子弹库帛书的拓本,搞得我兴趣盎然。帛书是抄在缣帛上的字,怎么可能有拓本?这也罢了,继续看,以为作者要籍着严肃的考古学虚构,编织一个引人入胜的传奇故事,翻了几十页,却发现作者对考古一窍不通,完全胡编乱造,于是扔掉了。我真恨自己,趣味太高,丧失了很多娱乐机会。
 
 写小说就是写下第一段字后,接下来就开始为这段字圆谎。铺的摊子越大,要圆的谎越多。有人说,撒了第一个谎,就得用千万个谎去圆它,写小说就是这样。
 
 据说高阳写小说,首先要画个提纲图,不但大情节预先设置好,连最精微的细节都在图上标注得清清楚楚,待真正动笔时有条不紊,一丝不改,所以写作速度极快。这真让人惊讶,托尔斯泰说,他写小说经常偏离方向,一个新写的细节,可能就会导致以前的设计全部作废,写作在他真是无法做计划的事。我认为,完全计划好的东西,写出来总免不了有些呆板。高阳的历史小说,正有此病。
 
 有人跟我说:“你的小说情节挺跌宕的,也很有古风,为啥卖不好?而那些垃圾书,却那么畅销?”我想了想,恬不知耻地说:“可能是我水平不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比较低级的精神需要吧。”
 
 我挺喜欢看变态小说的,人啊,心灵越丰富,就会越和正常人有距离,那么,就会被称为变态。
 
 变态才会去写作,但只有不同凡俗的变态才能写出好作品。
 
 有人看了我的小说《赌徒陈汤》,说:“陈汤这个人很有趣,也是很好的炮友人选,严肃关系免谈。”
 
 写作,尤其是写长篇小说,是件很减肥的工作。狄更斯每写一部小说,都把自己关在屋内,饭要人送。等出关时,面色惨白,精神萎靡,好像躲在屋里夜御九女,毫无间歇。
 
 《天文学家》这本书,从故事来说,谈不上非常出色,但是很有思想深度,小说主题是哥白尼的日心说手稿在巴黎掀起的血雨腥风,人类的进步之果,总是要用无数人的鲜血浇灌。但是,不管专制者多么顽固,也无法永远阻挡思想之花的绽放。
 
 刚看到的:降低预期写作目标会让你写得更好一些。允许自己将事情做得糟糕,正是引领你更上一层楼的最佳途径。海明威说:“第一稿永远是一堆臭狗屎。”看到这里,我们喜欢写作的人,都应该轻松些了。
 
 刚才突然想明白了为什么看不上《白鹿原》这本小说:就是它土得不够彻底,土包子装士大夫。
 
 读完了哈金的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不得不说,写得很一般。在美国受欢迎,估计是因为内容,都是文革前后中国人蝇营狗苟的故事。不过他的《等待》,的确是杰作。
 
 写剧本和写小说有点不同,前者也要像写论文一样,眉目清晰。
 
 前几天翻王鼎钧文集,有句话很有道理。他说:“温柔敦厚的人,怎么写小说。”写小说的,心境就应该起伏跌宕,波澜壮阔,崇山峻岭。温柔敦厚的,只好去做儒生。不过儒生也未必都温柔敦厚。他穷的时候或许温柔敦厚,达的时候就要扬起屠刀兼济天下了。因为他有一套政治和道德准则,不遵从他的准则,屠刀就要下落了。
 
 写历史小说的,有些细节只怕很少人会想到。比如现在有fur粪,又蠢又贱,你看它说话那贱样,就恨不能暴打他一顿。在历史的相应时期,肯定也有秦始皇粉,汉武帝粉,隋炀帝粉,铁木真粉,乾隆粉,也蠢且贱,让你想暴打它们,这些都是制造矛盾冲突推动故事发展的好细节。
 
 景色描写有助于营造故事气氛,没有气氛烘托的小说,哪怕是色情小说都不好看,至少不耐看。
 
 我最喜欢看的传奇小说是凡尔纳的《神秘岛》,粗犷、神秘、可控制、不胡编、令人向往,可惜汉语还没有这种小说。
 
 以前朋友说我不擅长写流氓,写小知识分子很好。前几年写剧本,流氓是避不过去的一道坎,于是我突然顿悟了。每次写到流氓,我再也不自己代他说话,而是极力想象我一个远房流氓亲戚这时会怎么说,果然影视公司说好:“你写的流氓语言真生动,活灵活现。”看来我还得多认识几个流氓才行。
 
 《春江花月夜》号称孤篇压全唐,但在我看来,绝对是一首到喉不到肺的诗,每句都很空灵,每句都有意境,每句都像是高潮,但因此却没有高潮。可惜!
 
 不知咋回事,我很喜欢《湖畔杀人案》《山中奇案》《悬崖山庄谜案》这样名字的小说,很悠闲,有一种度假,以及怀旧和环保的感觉。
 
 昨天做梦修改小说,把章节全部打乱,像错简一样。有读者告诉我,头绪纷繁,读起来很过瘾。其实,《佩德罗`巴拉莫》就是靠这个成功的,但这种伎俩,一生中最好只耍一次。
 
 每当看到一本好小说,我就会若有所思,不想把它看完,因为这已不重要。我只是想,够了,这种写法对我很有启发,没必要看下去了。在某种意义上,不好的小说你才会决定看完,想知道它写了个什么故事。当然,最烂的小说我也会停下,但不会若有所思,只是直接扔进垃圾堆。
 
 写悬疑小说,叙述方式比故事本身还重要,甚至要重要得多。
 
 现在绝大多数的历史小说或影视,还是以和现代社会相似的矛盾推进。有的历史或穿越小说已经注意到描写当时的官制和衣着,但其实还是穿古装的现代小说。日本电影《武士的一日》就不一样,主人公是个低级武士,每天的工作是给领导尝饭,某日中毒致盲,为了保住三十石的微薄俸禄,矛盾产生了……中国很少这样的历史小说。
 
 我感觉八十年代某些先锋作家的小说,就是模仿国外的装逼行为,只怕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比如有一篇叫《寻找梦境》的小说,属于特级装逼。那天看见某记者问格非为何不再写先锋小说,格非只能尴尬岔开。这个记者也是那种豆瓣文艺青年范的二逼,人家坐着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这个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最近回首自己生活,发现尽是小说题材,目不暇接。而之前,我一度觉得没啥可写,这大概说明我越来越会写作了。
 
 短篇小说总的来说还是比长篇小说好写多了,短篇很多只要抖个机灵就行了。想个理念,抖个机灵,人物性格什么的,都不需要考虑。长篇,要考虑的就太多了。短篇是一天,不管是欢爽还是悲伤,都容易过去。长篇则是半生,艰难苦痛难以一时说尽。
 
 我最近才看《东方列车杀人案》,不大喜欢。为了杀一个人,七大姑八大姨都不上班,齐聚集到一辆列车上,不累啊?为了每个人能捅一刀,以贯彻陪审团精神?可陪审团并不亲自行刑啊。设计密室杀人又有啥意思?是单纯为了考侦探?还是仅仅为了脱罪?总之太刻意,为推理而推理。相比之下,有些社会推理小说要好得多。
 
 小说能展示一般史书不能展示的社会细节,比如读完契科夫所有的小说,对当时俄国社会的了解,估计是看几本俄国史不能至的。刨去一些西方的影响,医学、艺术、文化……,其它方面俄国和某个国家太相似了,奴性十足的官吏和百姓,贫富相悬的社会,苦想救国之道的知识分子……宜乎革命能在两国都取得成功。
 
 大概我总是不够无耻,写小说还畏首畏尾,放不开。我真想扇自己一耳光:“不够无耻你还写小说,你吃西北风吧。”
 
 汉学家葛浩文顺便批判中国作家爱用成语这些陈词滥调,“中文作品里有许多陈词滥调的成语,我个人的经验是,成语的滥用是中国小说书写无法进步的原因之一。”这有点偏颇,成语用得好可以灿然生色,有时能赋予完全不同的意境。
 
 葛浩文说:“中国小说如同韩国小说,在西方并不受欢迎,至少在美国是这样。日本,印度,乃至越南的,要稍好一些,这可能与中国小说人物缺少深度有关。中国小说的叙述是以故事和行动来推动的,对人物心灵的探索少之又少。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很多,可能是跟中国的爱国教育有关。”
 
 小说《繁华》逢榜必上,胜在哪呢?我以为还是胜在文体的陌生感,带着浓郁的上海方言特征。除去这点,内容我不是很感兴趣。北方作家早就以此取胜,那些西北风味、河南风味的小说,总会让人眼睛一亮,土得有味道,仿佛人吃多了精粮就盼望粗粮。若用普通话写,往往乏善可陈。
 
 如何把历史小说写得像当代小说,充满生活气息,是我的追求。我感觉,中国几乎所有的历史小说要么写得像言情小说,要么写得像戏曲。
 
 看到南都报今年好小说的榜单,买了几本。看完《桃花井》,还不错,胜在题材,讲内战带给普通人的痛苦,有亮点。技巧语言差些,可能因为作者许久不写作了。打开《南方有令秧》,一股民国电视剧的味道扑面而来,可故事是明朝的。语言很差,描写很空洞,看不下去,浪费钱了。
 
 总是到半夜脑子里才诗意盎然,想写,但不敢爬起来写,怕失眠,但早上起来一点感觉都没了。不是故事记不起来了,故事还记得,情绪没了。写小说没情绪笼罩,就会写成故事会。
 
 越来越觉得写小说,写一个片段意思不大,都这么写,不缺你一篇。还是应该写长的,而且要尽量避免被别人的风格影响。特别要诚实。越来越觉得,没有思想深度,是写不出很好的小说的。
 
 我感觉,要恰当在小说中把每个人的口吻写得真实,只怕还得随时随地做笔记。一旦隔久,你凭着记忆描摹某类人口吻,实际上已经带有你自己的口吻,你自己不知道罢了。
 
 屡屡有人提起艾科的《玫瑰之名》,当然是不错的,我认为不算上佳,太炫学问,故事核太简单,导致厚而不重。但他很容易把人吓住,却忘了其故事本身的简单贫乏。前天听学生说,某位好写长篇论文的号称大神的学者曾称,文章写长,可以把读者绕进去,看不出其弊病。可谓夫子自道,亦可以用来评价长篇小说。当然,艾科的小说谈神学内容较多,我对神学不了解,也许他自有深意。
 
 谁要干写作这行,别人说他写得差,他就不该惊讶和动气。因为一则确实你写得很差,一则小说不是普通商品,要允许读者的审美层次不够。
 
 每次用纯洁的语调写小说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不诚实,因为感觉那不是我想说的话。如果开始的基调是纯洁的,我就不敢肆无忌惮地坦露自己的灵魂。
 
 当水平进步了时,一些碎片也可以写成好看的小说。在技巧未到时,我觉得都是些没用的素材。
 
 我他娘的好像从未年轻过,青春期时也没喜欢过青春小说,第一次看琼瑶就觉得很肉麻。我妹妹借了很多岑凯伦,我翻了一本无法想像,这他妈什么玩意,还敢印成书。对人类简直要绝望的感觉。
 
 小说有时不好说,比如“米哈伊尔·费奥多罗维奇·罗曼诺夫住在一个叫山毛榉的小村,周围群山连绵,第聂伯河从旁缓缓流过。他祖父老米哈伊尔·费奥多罗维奇·罗曼诺夫在世的时候……”,就比“大柱家在一个叫黑驴蹄的小村,四面都是山包子,亮马河从旁缓缓流过,他爷爷驴打滚在世的时候……”显高大上,是吧。
 
 读了一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发现还是像以前那样,对推理小说提不起兴趣来。大概主要还是谈不上文学性,情节设计太刻意的缘故吧。像我这种不喜欢推理小说的人恐怕不多。
 
 侦探小说为什么没意思,除了太多设计之外,整个文本不丰润,太瘦,像块烤焦了的排骨。文学作品,应该像五花肉。
 
 残雪说要超过卡夫卡,让人好笑。卡夫卡基本上每天失眠,是一个纯正的神经病,他的小说是真正血泪之作。残雪都活到快六十了,每天生活规律,这么正常的人怎么成为卡夫卡。其小说我看过几篇,很模仿很装很假哲学,老外有一小撮人喜欢很正常,也说明她很有沟通渠道。
 
 有个看法我一直没说过,加缪写过一本《局外人》,无数人为之击节,但我看了两遍,也没觉得有多好。因为小说主人公的思想,和孔融如出一辙,最后法庭判他死罪,理由也和曹操一样,真是毫不稀奇。孔融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层出不穷,是我见怪不怪,还是小说家们不大熟悉古书?
 
 通俗小说为什么写到人表情说话时词语容易雷同呢,因为那些本来不是他熟悉的人,本来就是木偶。
 
 情节或者情感性的小说(所谓通俗小说),短篇肯定没有长篇好看,因为故事不够复杂。但情绪性的小说(所谓文学性的小说),就无所谓了。这大概就是金庸的小说短篇远不如长篇的原因。
 
 翻开一本或者一篇小说,看到作者的思维总是那么普通,就没法看下去。遣词造句可以普通,但思维不能普通,看问题的角度不能普通。要是作者所写,都是读者能想到的,那真的没意思。我说的还不是故事情节之类的东西,而是指小说的叙述过程。小说总会有大量的描述,代表作者对事物的看法。很普通的事,小说作者应该描写得和常人的感觉不同,给人一种尖新感,才觉得有意思。
 
 不管长篇小说短篇小说,结构都很重要。找到一个好的结构,会让笔下如有神助;找不到好的结构,纵有满腔才华,也觉得写不下去。
 
 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语言好,写什么东西真是无所谓的。有些很无聊的故事,语言好的人写,你会被他牵扯着一路走,带到沟里去都不知道。爬起来拍拍泥水,继续赶路。
 
 伊阪幸太郎的书不好看,啰啰唆唆,无味。中国人读书多少有点崇洋媚外心理,拿历史小说来说吧,司马辽太郎的《刘邦与项羽》多差啊,很多人好觉得好,陈舜臣也狗屁不通。那《德川家康》的作者懂小说写法吗?被捧上了天。
 
 中国的作家不大重视学问。曾看一茅盾奖获得者张炜的长篇,小说主人公是一语言学家,通篇都在谈他的语言学,但依我看,他根本连语言学皮毛都不懂,滑稽透顶,但他自己不知道。我想各专业的学者,如果能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编织故事,一定很有看头。结晶大师沃特·怀特的故事,没准就是某个学化学的编剧灵机一动想出来的。
 
 语言的选择有时对一个作家的写作事业至关重要,老舍在英国时,想以写作为生,但怎么写,自己都不满意。询问赵元任,赵给他建议:“你不如采用最地道的北京话写作,这样就和别人不一样了。”老舍醍醐灌顶,终成大家。如果他也和鲁迅等人比拼,搞什么现代白话,大概就是炮灰的命。
 
 关于小说语言风格,我以前曾以四大名著为例,为什么就《三国演义》采用浅近文言,其他都是口头俗语?因为《三国》写的是汉代的事,连作者也感觉用宋元口语不合适。我想,历史小说,有些能渲染历史时代的词汇,虽然可能造成阅读困难,但最好还是硬着头皮用一点,只要读者略过也不影响阅读就可。
 
 武侠小说少时爱读,现在想想挺可笑。印象中,古龙没文化,梁羽生没才气,金庸则兼而有之。我不喜欢看没文化的小说,而没才气还可忍耐,所以少年时梁羽生勉强能看得下,古龙是咬着牙看完的。其实古龙才气也不大,主要是语言不好,形容谁都是“标枪似的笔直”,每次关键打斗都抖小机灵混过。语言不好,又只会抖小机灵,怎么读得进?
 
 过去三年,我所见最好的小说作者是弗兰纳里•奥康纳,当之无愧的变态(褒义词),当之无愧的语言大师。另,美国南方作家我喜欢的很多,北方的大多不喜欢。
 
 为什么中国作家都喜欢模仿马尔克斯等呢?我以为是比较容易出彩,在视角和语言上下工夫就行了。模仿《红楼梦》《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难,都是硬碰硬,一点问题也不能回避,没文化不行。
 
 文言文有风雅之处,但风雅中往往蕴涵暴酷残忍的成分,写的人和读的人都不觉察。比如白话文说:"攻下敌人的国家,将其吞并。"文言文则会说:"杀其父老,夷其城郭,奸其妻女,略其财货。垂髫襁褓,一无遗育。"音调铿锵,于是做万恶的事,也觉得对人类文明有贡献似的。
 
 我看小说,最重要的是语言有味道。其次是思想有深度。再次是结构。结构就是切入点吧,好的结构有时能提升作品的可读性,但太过了的话,就会变得故弄玄虚。
 
 看西方电影,在议会辩论中,文学化的语言比比皆是,让人心旷神怡,真正证明古语所云“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因此,每当听到一些人号称讲道理要质朴,甚至提高到文人误国的高度,我就不假思索地认为,这人顶多离SB只有一小步。
 
 文笔好是个伪评价。文章语言好坏与否,在于有没有特点。
 
 文学和思想没有关系吗?文学就是纯粹的文字游戏?文不该载道?我认为不然。我一直认为,哪怕你在写一个跟思想毫无关系的小说,你的修养和世界观也会决定你怎么写,怎么遣词造句。一句表达同样内容的对话,在不同世界观的人写来,内涵会大相径庭。
 
 读小说,发现很多作家过分喜欢用比喻,隔几行就一个,好像不这么写,就不敢肯定自己是在搞文学。可惜比喻太刻意,这种绞尽脑汁憋出来的修辞,一定不会很好,做作而无聊。
 
 卡尔维诺说,他写小说往往源于一个理念,为了表达这个理念,开始编织情节。可见现代小说有点像写学术论文,在读书中发现了问题,然后去找证据解决这个问题。和在阅读中萌生理念,然后去编情节表达这个理念,两者实际上没有什么区别,文学因此就技术化了。卡尔维诺这类,是一种特殊的文学创作,它可以丰富文学的花园,但我认为不是正途。
 
 高阳的历史小说,一向很得文化界推崇,但在我眼里,价值不高。高阳确实文化水平很高,但他的语言没有文学性,过于温吞,看得人昏昏欲睡。我看过他的《缇萦》、《大将曹彬》、《李娃传》、《野猪林》等几本,情节也不出彩,创造力不强。我认为喜欢他小说的,主要还是爱听通俗历史评书演义的那类人。
 
 其实我看过的文学作品,包括所有那些大名鼎鼎的名著,没有一本是真正老实的,人类的心灵比他们所写,要肮脏得多。
 
 葛剑雄说现在学术比民国高很多,既是真话,也是废话。社会在进步,学术当然也是进步的。不过,就文史学科来说,我们现在没有章太炎、黄侃、刘师培那样既有学问,又出口成章,文辞华美的人。文学方面,也没有任何一个作家的思想和语言能赶上鲁迅。前者不可强求,后者似乎是不应该的。
 
 为什么《百年孤独》会给中国作家带来如此巨大的影响?除了那些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的传统写法的确老套之外,我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小说模仿起来容易出彩,在视角和语言上下工夫就行。模仿莎士比亚,《红楼梦》《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开玩笑,都是硬碰硬,一点问题也不能回避,没文化不行,操作语言的能力稍微差点也不行,抖机灵根本排不上用场,一不小心就会写得呆板,面目可憎。再拿诗词来类比,《古诗十九首》厚重古朴,情感抒发直来直去,看似没有技巧,却是最不好效仿的。
 
 克林顿曾问马尔克斯:“您最喜欢的小说是哪本?”马尔克斯没有回答卡夫卡、福克纳、海明威,也没有提胡安·鲁尔福,他的回答是:“《基督山伯爵》。”也许在作家的内心,他觉得最有阅读快感的还是带着温热人情味的传统故事,而现代小说只是他们一种谋生,或者“让朋友更加爱他(作者自述)”的手段。
 
 《佩德罗·巴拉莫》的作者胡安·鲁尔福承认,这本小说开始并不是现在这样子,他并不满意,后来他删掉了能删掉的每一句话,一个蹩脚而荒诞的故事,顿时变得诗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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