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中国·书海编舟读书会第一期

以下文章选自《书海编舟读书会》
 
《我不是潘金莲》法治与人情中,农村纠纷解决何去何从
 
2020年10月8日下午,云南大学”理解中国·书海编舟读书会“在云南大学云上咖啡馆开展,本次由武春梅同学就刘震云先生的《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并以法治与人情的视角对农村纠纷的解决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
 
一开始,武春梅同学就《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首先从”法律与文学“的角度剖析了本书的现实价值,随后她表示读书最迷人的一个方面就是可以转化视角看待身边的问题,可以开阔眼界,也可以看到更多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她认为书中多处的描写正是对中国落后的农村的现实描写,特别是在人情社会高度发展的农村,基层存在多重调整机制之间的冲突。法治建设应该如何应对人民的要求呢?她认为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中“情”“理”是无法与法治社会剥离的,也不是所有的人情社会的产物就对法治的发展造成阻碍,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也需要借鉴传统社会中优秀的一面,比如“亲亲得相首匿”的思想,才能建成“有温度”的法治社会。
 
随后,吴维莉同学也分享了自己的体会心得,她认为本书的背景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法制的发展的过程,也是中国社会旧道德与新法律之间的一个冲突和磨合过程,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工具,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制定出来的也将是为了更多人的适用,但由于法制宣传的落后,使得权利意识初醒的人们寄希望于法律,但却缺乏适用法律的能力和胜诉的条件。但是从她自身的经历来看,目前农村,人们在生活中还是依赖人情,信赖“良心”缺乏证据意识,比如在分家析产,赡养老人,借款等方面,缺乏书面形式的证据,等发生纠纷时,又没有证据,无从说起。因此她表示能对非诉的方式加以完善,使之与法律制度相协调来解决纠纷。譬如调解,她认为和解似乎才是人情社会高度发展的农村最佳的解决路径。
 
通过同学们的分享,大家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多重调整机制的冲突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深知农村问题对我国的重要性,是法治建设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如何在法治建设与人情社会中构建动态良性的平衡更是重中之重,同时也深深激励法学生乃至是每一位学子更刻苦学习,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次读书分享交流会完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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