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董小军:守纪律 讲规矩 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

以下文章选自《杏坛书声》
 
守纪律 讲规矩 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
 
文/董小军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我按照局机关的读书学习安排,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党员干部,认真深刻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记写笔记,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干部,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以下几点:
 
一是立“基线”,把自律意识树起来。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我们要进一步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办事群众,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
 
二是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我们要在平时工作中时刻对照纪律的规章制度,查摆问题、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三是讲纪律、守底线。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
 
在我们平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的现象,例如:个别教师为了私利开办各类补课、补习班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家教:个别教师道德观念弱化、职业纪律淡薄存在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更甚者个别教师违反了生活作风纪律方面的规定;还有个别教师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出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一些的影响,有损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于发现的这类现象,我们教育纪检人将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有力维护人心思正,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作风,牢固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为大荔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支持和作风保障。
 
因此,每位教师和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教,做一名真正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教育工作者。
 
作者为大荔县教育局监察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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