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分数“假”在哪里 ——读书心得
以下文章选自《彩虹e线课堂》
说起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关于“真分数与假分数”的内容,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不认为是个难点,而且事实也是这样。因为概念说得很清楚,分子小于分母的分数叫真分数,分子大于或者等于分母的分数叫做假分数。教材内容如下:
将此概念一呈现,学生读两遍,再出示几个真分数、假分数让学生判断一下,我相信基本没有错误,这堂课的主要内容就算完成一大半了。但我们这种“套用定义,反复练习”的教学模式真的可取吗?它调动了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欲望吗?它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地思考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看到这两个概念时,有没有这样的疑问?分数还有真假?其实我以前也是闪过这样的疑问,但也仅仅是闪过,然后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名称,它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到现在——直到阅读了《小学数学教材中的大道理》才真正弄清楚,假分数的“假”就假在“整数”上。因为分数主要是为了处理大于0而小于1的量,也就是说,学习分数的重点在于研究真分数的意义,无论是从学生认知的角度还是从重要程度上来考虑,假分数的地位都是从属的、次要的,学生理解了真分数,假分数就容易接受了。教材中也说当在生活中得不到整数个的时候,于是产生了分数。所以,我们学习分数都是从真分数开始的, 以前习惯这样描述分数产生的过程: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几份,取其中的一份就是这个物体的几分之一,取其中的几份就是这个物体的几分之几……所以,当你让学生任写一个分数时,一般都会写真分数,它是用“分”“取”的动作表征分数的意义,这对于三年级的孩子是合适的,符合他们以具体、形象为主的思维特点,教师需要为学生搭建逐步深化认识的脚手架。但当我们学习大于1的假分数时,就出现问题了,如:5|4,把一个苹果平均分成4份,就没有办法取到5份了,与前面的认知出现了冲突。 于是到了五年级教材是这样描述的: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若干份可以用分数来表示。由原来的“取”改成了“表示”,这样的表述有什么好处呢?(1)不会遭遇“取不出来”的尴尬;(2)意味着以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的一份作为单位,进行度量或比较,得到这样一份或几份可以用分数表示出来。(3)“取其中”只能表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表示这样”涵盖了相比较的关系。分数意义的教学不仅要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单位“1”的意义,还要突出分数单位的意义和价值,强调度量或比较后得到几个几分之一就表示成几分之几。
“假分数”为何会叫“假”分数?这个“假分数”的“假”与“假警察”的“假”是不是是一回事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假警察”不是警察,而“假分数”还是分数,它是分数呈现的一种形式,一种带有整数部分的分数形式,它与“假命题”的“假”属于一类,因为假命题也是一种命题。了解了“假分数”为何会假,这对于落实三维目标中的注重过程与方法、理解分数的发生与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前两年也教五年级,但上之前还没读到这一章节。我当时也考虑到让学生经历知识形成的过程,尽量让学生注重认知的本质,于是开头是这样设计的:出示了8个分数,分别有大于1、小于1和等于1的分数,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分类。我的预设是,可能分成三类(①分子<分母,②分子>分母,③分子=分母;可能分成两类:把分子=分母的情况分到第①类或第②类中),可学生分好之后,我傻眼了,不仅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出现了,还出现了一种我没有想到的:把“分子<分母,分子>分母”为一类,分子=分母为一类,学生的理由是分子分母不相同为一类,相同的为一类。当时我就有点懵,心想:这下惨了,这么多种分法,我该如何给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来收场?我得换个角度,不能绕进学生的分类中,于是我这样引导:刚才同学们出现了这么多种分类,你最赞同哪一种呢?通过举手统计,我发现赞同分为三类的同学最多。那到底哪种分类最合理呢?我们将三类中每一类任选一个分数用画圆形图的形式来呈现。通过画图,同学们发现,第①类没达到1个,第②类超过1个,第③类刚好1个,我接着问:如果我把这三类合并成两类,你们觉得怎么合并比较合适?学生都认为把第③类合并到第②类,因为它们都达到了整数个,并没有出现把“小于1”和“大于1”的合并为一类的想法,终于出现了我想要的答案,让我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再呈现真分数与假分数的概念。
事后我进行了反思:我上课一开始就要求学生把分数毫无标准地分类有意义吗?就像张奠宙老先生说的,这样五花八门的分类开放度是否太大了,学生也不明确分类的目的,而真分数和假分数是西方学者在历史上形成的,中国古代并没有真分数和假分数的区分,这种对某对象命名的历史事实,是没有必要让学生去发现的。数学的认知需要探究,过程需要经历,但也不代表什么认知都要经历“为什么”的探究,因为有些东西本身就是约定俗成的,就像辣椒之所以叫辣椒,那是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当初把辣椒叫“茄子”,那我们现在叫的“茄子”应该就是辣椒了。所以我们经历的探究一定要有必要,要有探究的价值,对于“假分数”的理解,只要让学生明白“假分数”也是分数的一种,它的“假”是因为有了整数,与我们当初产生分数的原因并不完全一致所致。
另:分数只分为两类——真分数与假分数,而带分数并不能单独成为一类,它属于假分数,只是呈现方式不同而已。张奠宙老先生还指出:假分数是戴着整数面具的真分数,把那个面具拿掉,就是一个真分数,因此,在脑子里把分数都当作真分数,也是可以的。这样恰当的比喻,既理清了各种分数之间的关系,同时把复杂的分数变得更简单了,也回应了那句话:真分数才是分数的“源”。同时也告诉我们:读书,应该从薄读到厚,再从厚读到薄。
说起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关于“真分数与假分数”的内容,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不认为是个难点,而且事实也是这样。因为概念说得很清楚,分子小于分母的分数叫真分数,分子大于或者等于分母的分数叫做假分数。教材内容如下:
将此概念一呈现,学生读两遍,再出示几个真分数、假分数让学生判断一下,我相信基本没有错误,这堂课的主要内容就算完成一大半了。但我们这种“套用定义,反复练习”的教学模式真的可取吗?它调动了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欲望吗?它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地思考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看到这两个概念时,有没有这样的疑问?分数还有真假?其实我以前也是闪过这样的疑问,但也仅仅是闪过,然后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名称,它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到现在——直到阅读了《小学数学教材中的大道理》才真正弄清楚,假分数的“假”就假在“整数”上。因为分数主要是为了处理大于0而小于1的量,也就是说,学习分数的重点在于研究真分数的意义,无论是从学生认知的角度还是从重要程度上来考虑,假分数的地位都是从属的、次要的,学生理解了真分数,假分数就容易接受了。教材中也说当在生活中得不到整数个的时候,于是产生了分数。所以,我们学习分数都是从真分数开始的, 以前习惯这样描述分数产生的过程:把一个物体平均分成几份,取其中的一份就是这个物体的几分之一,取其中的几份就是这个物体的几分之几……所以,当你让学生任写一个分数时,一般都会写真分数,它是用“分”“取”的动作表征分数的意义,这对于三年级的孩子是合适的,符合他们以具体、形象为主的思维特点,教师需要为学生搭建逐步深化认识的脚手架。但当我们学习大于1的假分数时,就出现问题了,如:5|4,把一个苹果平均分成4份,就没有办法取到5份了,与前面的认知出现了冲突。 于是到了五年级教材是这样描述的: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这样的一份或若干份可以用分数来表示。由原来的“取”改成了“表示”,这样的表述有什么好处呢?(1)不会遭遇“取不出来”的尴尬;(2)意味着以单位“1”平均分成若干份的一份作为单位,进行度量或比较,得到这样一份或几份可以用分数表示出来。(3)“取其中”只能表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而“表示这样”涵盖了相比较的关系。分数意义的教学不仅要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单位“1”的意义,还要突出分数单位的意义和价值,强调度量或比较后得到几个几分之一就表示成几分之几。
“假分数”为何会叫“假”分数?这个“假分数”的“假”与“假警察”的“假”是不是是一回事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假警察”不是警察,而“假分数”还是分数,它是分数呈现的一种形式,一种带有整数部分的分数形式,它与“假命题”的“假”属于一类,因为假命题也是一种命题。了解了“假分数”为何会假,这对于落实三维目标中的注重过程与方法、理解分数的发生与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前两年也教五年级,但上之前还没读到这一章节。我当时也考虑到让学生经历知识形成的过程,尽量让学生注重认知的本质,于是开头是这样设计的:出示了8个分数,分别有大于1、小于1和等于1的分数,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分类。我的预设是,可能分成三类(①分子<分母,②分子>分母,③分子=分母;可能分成两类:把分子=分母的情况分到第①类或第②类中),可学生分好之后,我傻眼了,不仅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出现了,还出现了一种我没有想到的:把“分子<分母,分子>分母”为一类,分子=分母为一类,学生的理由是分子分母不相同为一类,相同的为一类。当时我就有点懵,心想:这下惨了,这么多种分法,我该如何给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来收场?我得换个角度,不能绕进学生的分类中,于是我这样引导:刚才同学们出现了这么多种分类,你最赞同哪一种呢?通过举手统计,我发现赞同分为三类的同学最多。那到底哪种分类最合理呢?我们将三类中每一类任选一个分数用画圆形图的形式来呈现。通过画图,同学们发现,第①类没达到1个,第②类超过1个,第③类刚好1个,我接着问:如果我把这三类合并成两类,你们觉得怎么合并比较合适?学生都认为把第③类合并到第②类,因为它们都达到了整数个,并没有出现把“小于1”和“大于1”的合并为一类的想法,终于出现了我想要的答案,让我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再呈现真分数与假分数的概念。
事后我进行了反思:我上课一开始就要求学生把分数毫无标准地分类有意义吗?就像张奠宙老先生说的,这样五花八门的分类开放度是否太大了,学生也不明确分类的目的,而真分数和假分数是西方学者在历史上形成的,中国古代并没有真分数和假分数的区分,这种对某对象命名的历史事实,是没有必要让学生去发现的。数学的认知需要探究,过程需要经历,但也不代表什么认知都要经历“为什么”的探究,因为有些东西本身就是约定俗成的,就像辣椒之所以叫辣椒,那是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当初把辣椒叫“茄子”,那我们现在叫的“茄子”应该就是辣椒了。所以我们经历的探究一定要有必要,要有探究的价值,对于“假分数”的理解,只要让学生明白“假分数”也是分数的一种,它的“假”是因为有了整数,与我们当初产生分数的原因并不完全一致所致。
另:分数只分为两类——真分数与假分数,而带分数并不能单独成为一类,它属于假分数,只是呈现方式不同而已。张奠宙老先生还指出:假分数是戴着整数面具的真分数,把那个面具拿掉,就是一个真分数,因此,在脑子里把分数都当作真分数,也是可以的。这样恰当的比喻,既理清了各种分数之间的关系,同时把复杂的分数变得更简单了,也回应了那句话:真分数才是分数的“源”。同时也告诉我们:读书,应该从薄读到厚,再从厚读到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