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学习感悟

以下文章选自《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安委办【2022】7号文《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的安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同时我公司在5月26日发布《关于开展 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确定了公司活动方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洛阳站立即组织全员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明确各项活动责任人,同时组织在班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分享一点学习的心得体会。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安全规范要求的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式,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安全管理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安全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
 
“超强意识”、“预防为主”是新《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体现,强调了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我公司建立的绩效考核机制,就是对日常的行为和操作起到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是事故“超强防范”的有效措施。安全是一个日积月累,持续不断的过程,作为企业的主体,我们重点抓好“三前”意识(“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树立“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对于个人来说,就如健康平安一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人对于自然界是非常渺小的,人的生命很脆弱。珍惜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铭记于心的一项重要事情。工作中,我们要按章操作,多想几个“万一”,时时警示自己规避不安全的隐患,并养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习惯。
 
最后,作为燃气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我们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小病不医、终成大患”。只有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运行;只有我们人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才能真正的消除和避免不可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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